笔趣阁 - 耽美小说 - 向往的生活在线阅读 - 分卷阅读43

分卷阅读43

    :“已经很不错了,我们这种成天住在城里的人,哪里吃过这么鲜的野味?”

叶爸道:“也就是你们觉得新鲜,我们这从山里住了几十年的,什么都吃过了,也吃习惯了。只有一年到头吃不到一两次的才会想一下。”

叶妈看着山间淋漓的雨丝,突然道:“中午吃洋芋鸡怎么样?”

高原人喜欢吃洋芋,不管是煎炒炖煮还是凉拌,洋芋都能算得上一道主菜。就连镇子上街边的小吃,也到处都可以看到洋芋的影子。

这边人重油重盐重酸辣,不过洋芋鸡却能做成清汤口。在这种微凉的雨季,上一铜锅的洋芋鸡吃rou喝汤还能涮一些青菜,真的是舒服极了。

而且程斌也打算回帝都,如今帝都程家主事的只有他哥跟老太爷,他哥又要忙春宴,怕是照顾不过来。吃完这顿洋芋鸡,等明天冷链车上来,他就要跟车一起下山了。

叶逢河去他大爹大妈那边抓鸡,程妈程婶帮忙洗土豆削土豆皮,叶妈则带上程爸叶爸去山里菜地采摘可以涮在汤里的蔬菜。

南瓜花,芋头花,豌豆尖,地瓜叶,薄荷等等,都是可以用来涮菜的好食材,而且在北方的火锅宴上都是难得一见的。

菜地里大片的荠菜已经成熟了,绿油油的叶子铺散开来,看着就令人心喜。荠菜是这边常吃的一种野菜,不管是做梅干菜还是这边常见的腌菜,基本都是荠菜做的。

叶爸说等雨停了就把荠菜都收回来,趁着还没进入雨季赶紧该腌的腌,该晒得晒。

薄荷这种在云南人饭桌上常见的调味蔬菜并不用刻意种植,一把种子撒下去,年年萌出新的薄荷,一长一大片,怎么吃都吃不完。

土豆还未成熟,不过家里有储藏的土豆,这倒是不愁。

长得快的小南瓜,小黄瓜和白萝卜有的已经可以摘下来吃了,这些都是可以煮在鸡汤里的上好食材。

叶爸还决定要做个舂土豆泥。蒸熟的土豆剥皮放进石碓里反复捣打,将土豆泥捣出粘糯的韧性,撒上调好的辣椒粉芝麻和葱花,一口吃下去简直又香又软糯,不管是老人还是小孩都喜欢的不行。

叶逢河抓了两只肥大的公鸡回来,长长的尾羽留着给三个孩子做玩具,热水褪毛之后鸡rou剁成小块放在锅中慢慢熬煮,等鸡rou八分熟再把切成滚刀块的洋芋丢进去一起煮。

铜锅是这边家家户户都会拥有的一种炊具,铜导热快,很快就把鸡汤炖好。叶逢海准备了一个小炭炉放在凉亭的桌子上,然后把炖好鸡rou的铜锅放在炭炉上,听着里面咕噜咕噜的声音,嗅着鸡汤鲜美的气息,还没吃就已经觉得肚子饿了。

洗好切好的蔬菜一盘盘摆在桌子上面,调制好的蘸水成为这顿饭唯一的调味料。

三个孩子一人吃了一小碗土豆泥,又吃了几块鸡rou就饱了。吃饱喝足的豆丁们在凉亭的角落玩着自己的玩具,不吵不闹,乖巧可爱。

叶爸又拎了一小桶米酒上来,米酒是从别人家买的,喝起来凉滋滋甜丝丝,度数不高,孩子们都能喝上一小碗。

热腾腾的洋芋鸡驱散了春雨带来的凉意,鲜美的菜蔬也让人吃的心满意足。吃饱后再喝一竹筒米酒,那滋味,简直美的都要升天了。

小雨下到午后就停了,云彩散开,露出暖洋洋的阳光。

叶家人略休息了一会儿,又要干活了。

程爸看到了米酒的商机,撺掇叶妈自己酿米酒。叶家人种的东西不知道怎么就是比别人家的好上那么一些,估计做出来的米酒味道也应该是拔尖儿的。

叶逢河一口同意下来,他有灵泉在手,用来做米酒只会好不会差,不过前提是这米酒得能做出来才行。

商量好了要做米酒,叶妈就要去邻居家讨要酒曲。他们家一般只做泡酒不做米酒,酒曲这个东西是没有的。

其他人则跟在叶爸身后,背着竹篓下了地,要把荠菜收回来。这一波的荠菜收了就可以再撒种子种下一波,山里四季如春,荠菜又抗寒,估计在雨季来临之前应该还能再收一波鲜嫩的荠菜回来。

叶家的荠菜长得很好,一颗颗翠绿粗壮。连根拔出的荠菜削掉根部放进竹篓背回来,晾在竹架子上,晒干了就可以腌制梅干菜了。新鲜的荠菜洗干净切碎,就是腌制这边常吃的酸菜的原料。

女人们留在家里蒸糯米饭,切荠菜,做腌菜,顺便看孩子。男人们都背了竹篓去收菜,由于人多,荠菜很快就都被收了回来。

程爸还挑了一些最嫩的荠菜,晚上要做荠菜馅饺子吃。

出门的饺子进门的面,明天程斌就要走了,得给他好好的吃一顿。

叶家和程家在山里享受美好的田园风光,岳凌霄在帝都过得却不怎么样。

他这次比预定时间早的回来,除了堆积的工作,还有就是有人又闹幺蛾子了。

二伯家的大儿子岳长朔突然抱回来一个儿子,紧接着就跟儿子他娘领了证,要等出了月子就举行婚礼。这个孩子可是岳家第一个重孙子,顿时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。

岳老太爷没有婚生子,所以也说不上婚生子和私生子撕逼抢财产这回事,谁有能力谁上位。只不过他几个儿子都让他有些失望,孙子里原本看好的是岳长风,只不过这孩子有能力可是心太软,不足以支撑起整个岳氏。还好岳凌霄出现在了老太爷的视线中,被看中了。

岳家因为都是私生子,也没有什么族谱。不过都是看第一个孩子名字怎么起的,就选个字起差不多的名字。可是岳凌霄不同,他从小国外长大,有个英文名,不过毕竟是岳家的孩子,岳剑平希望自己孩子能够像苍鹰一样凌霄与云顶,自由翱翔,所以才没有用那个长字,而是单独起了凌霄为名。

不过隔了两代,岳老太爷也没有了年轻时候的霸气,除了风流性子不改,整个人倒是柔和了许多。

他给自己这第一个重孙子起名叫岳永先。取义永远争先,倒是个不错的名字。

因为有了重孙子,二伯又在老太爷耳朵边说了些软话,于是老太爷便同意让岳长朔重新进入岳家集团。

岳长朔这个人说白了就是有小聪明,可是胆小又怕事,当初在岳氏当个经理也是不管事儿只拿钱,而且还好色,结果把整个部门整的乱七八糟,后来被岳凌霄一脚踢了出去。

现在又要这么个人回来,岳凌霄满心的不愿意,可是看老太爷正对重孙子上心的时候呢,所以也不好做的太过。于是他笔头一转,把岳长朔弄去了后勤,做了个副经理。

后勤好,大多都是男人,没有漂亮小姑娘,首先就把岳长朔好色的源头切了。再加上后勤还有个经理,是岳凌霄的心腹,四十来岁的人跟人精似的,有他盯着岳长朔,也做不出什么不好收拾的烂摊子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