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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。那一年,我差不多十六岁,还没成年,拳馆一位保洁阿姨报了警,那位富豪被拘留了,拳馆倒闭了,舆论以极大的热情痛斥了富豪和以富豪为代表的一类自私冷漠、以资本压榨廉价劳动力、凌驾于法律、甚至人性之上的人。”陆遥之的手从防卫姿态缓缓放了下来,听他说话。宋易胸口实在疼得厉害,于是席地而坐。“但只有一天,准确来说只有几个小时,很快所有的媒体都统一口径似的,集体缄默,这件事我想你没有查出来。毕竟最后警局的档案里,拘留的是我,而我是用高额保证金被人保释出来的。非法经营的拳馆倒闭了,最终媒体着重在这个点上进行了大肆报道,政府下狠手整顿了,再往后去,一家这样的拳馆都没有了。”这件事中,错误的是谁呢?就像那句著名的广告词:没有买卖,就没有杀害。没有需求,就不会有服务。但从某一层面上讲,有人愿打,有人愿挨,拳馆不过是提供了一个沟通媒介的作用。如果从法律层面上讲,不被许可的,就是错误的。“后来,我没了工作,我还小,涉世未深,什么也做不了。跟着别人贩卖二手手机,后来才知道那些都是偷来的,我感觉像是自己也参与了犯罪一样恶心,退出的结果就是被打断了一条腿。”那时候过得真是狼狈啊,有时候都想狠狠心去抢银行。死了就死了吧!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难的事。“我没那么高尚,如果有一条捷径可以让我过得舒坦一点,我会毫不犹豫地扎进去,不管那条路是对的还是错的,但最终对法律的恐惧,或者说道德上的心理压力战胜了某种渴望,我拒绝了参与偷窃。那时候很穷,真的很穷,看不起病,吃饭都成问题,我meimei经常发疯,偶尔疯起来会狠狠咬自己,医生建议住院治疗,但哪里有钱。她偶尔精神会好一点,然后自责,愧疚,我有时候安慰她,有时候也觉得厌烦。”兄妹情深?没有的事,只是被某种责任感压迫着,深夜无眠的时候,他很多次想,如果没有宋晴,或许他就会轻松点了。“后来她死了,大概是愧疚,或者绝望,趁我不在的时候,吞了很多药。里面有强安定的药,最后神经麻痹导致休克死掉了,医生说如果早些送过去,或许还能救。但那天我在外面待着,觉得家里压抑,不想回去。”看见宋晴的那一刻,他第一感觉其实是松了一口气。“我觉得我解脱了,某一刻,很强烈的感觉,我甚至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,好像所有的压抑和郁闷一瞬间扫荡干净了,我从死胡同里看到一扇窗,光哗啦一下透过来。”说喜极而涕,也并不为过。“但随之而来的,并不是对生活的希望。是一种茫然和无措,继而是巨大的悲伤,所有关于她的记忆,不好的全部隐去,只剩下一些细枝末节的毫无意义的东西,我突然发现我该死地想她。”她不漂亮,内向,性格怪异,不可爱,不温柔。但对他来说,无可取代。“我知道,人生一团糟,我的无能和懦弱显得可悲且可笑。我什么都改变不了,活着不如死了。”他有想过去死。“但可笑的是,我并没有什么勇气。”陆遥之摘了拳套,手指缓缓地屈伸了一下,“所以呢?”“我承认,我配不上悯之。”他说。陆遥之微微眯了眯眼,重新把手套戴上,“然后呢?”·悯之吃完了早饭,哥哥还没有回来。他忽然有些不安了。她像一只跳蚤一样,来回蹿动,惹得最宠她的二哥哥都没耐心地一把拍在她后脑勺,问她是不是吃了兔子rou,这么能跳腾。悯之懊恼地在沙发上打滚,拿手机给哥哥打电话,给宋易打电话,都没人接。她哀哀地抱住二哥哥的胳膊,“大哥哥是不是去找宋易了哇?他会不会打他啊?”会的,肯定会的,大哥哥这个人又不太讲理,宋易这个人又有点儿狂妄自大傲慢无礼,最重要的,他对悯之……还做过不那么好的事。“完了。”悯之拍着沙发,郁闷地把脸埋在靠枕上,“我觉得我可能要失恋了。”彼时她只是有些沮丧,但总归还是抱着一点点侥幸心理的。但当她看见哥哥受伤回来的时候,他忽然就觉得,可能真的完蛋了。她还没燃烧,就已经熄灭的爱情的火焰。陆遥之的胳膊受伤了,严重到骨裂的地步,去医院固定了一下才回来。他胳膊被架了起来,神色始终是肃穆冷凝的,唇抿得很紧,是极度生气的姿态。悯之只知道他的确去见了宋易,但到底发生了什么,她是真的不知道,也不太敢问。从小到大,悯之还是第一次见大哥哥受伤到这步程度。也第一次见他真的生气。她很心疼,还有点儿难受,不知道是埋怨宋易,还是埋怨哥哥。总之很难受,沮丧极了,从小到大,从没有一刻让她觉得如此难过的。她躲在猫房里发呆,一二三四五,五只猫围着她打转,毛绒绒的尾巴一个一个扫过她的身体,那只不纯的橘猫矫健地从爬架上飞下来,然后跳上了悯之的胳膊,她抱着她睡衣袖子练爪子,啃着她脖子上的毛球热情地撕咬,悯之仿佛没知觉似的没理会它,它生气地冲她龇牙咧嘴,悯之还是无动于衷,于是它改变了策略撒娇蹭她,悯之依旧无视了它,它终于恼羞成怒,捞了她一爪子,龇牙咧嘴地叫了一声转身走了,大约是在骂她吧!闹腾声消失了,悯之才反应过来,抱歉地去抚摸它,但这下换它不理她了。眼神冷漠又傲娇地撇过了头。其实世上大多事都是如此,碰壁多了,就掉头走了。悯之又不是真的人民币,谁也不会吃了一次又一次闭门羹,还能敞开怀抱去追逐她。那是初秋一个周末,天气很好,不冷不热,温湿度适宜。悯之很难过。书香门第她从没有恋爱过,这会儿已经感受到了失恋的悲伤。思思表姐说,很多时候,很多事情,对错不重要,也没有意义,不合适就是不合适,试图从各种纷繁复杂的情绪中理出一个因果关系,那是愚蠢的,聪明人懂得转移目标。夜晚降临的时候,陆遥之把悯之叫去了书房,他用完好的左手在写字,偌大的斗笔,笔锋凌厉,一挥而就,他这样的男人,在粉丝看来,合该荷尔蒙炸裂地去撩妹,奈何他是个穿着西装像男神,脱了西装练毛笔字画画的“退休老干部”一样无趣的男人。他很聪明,甚至是通透,那种超脱一般的天才的思维让他很